Springe direkt zu Inhalt

在博士生院攻读博士学位

毕业学位: 哲学博士学位 (Dr. phil.)

学位委员会

(= 导师委员会)

  • 由两名成员组成
  • 其中之一为第一导师
  • 另一成员可以由合作院校成员担任

论文鉴定及学位答辩人员将从本委员会选出。

任务

  • 指导博士生学位攻读及论文写作。
  • 与博士生商定补充课程的形式和范围。
  • 参与跨学科的博士生讨论课。参与跨学科的博士生讨论课。

攻读博士学位程序

1. 入学申请

  • 学制三年(或四年)
  • 入学条件: 优异的硕士毕业成绩
  • 入学申请成功: 可进入预修班一年 (预修课程及语言班)

2. 注册申请

作为博士生注册

3. 攻读博士学位

  • 学制定为三年,共16个必修的周学时 = 平均每学期3-4个周学时
  • 对学习进度每年进行考评,指导教师须提交考评报告
  • 参加专业及跨专业课程 (按学年累计): 博士生讨论课、方法论课程、讲座课、高等讨论课、客座及系列讲座等课程
  • 参加与专业非直接关联的培训课程:博士学位及职业培训课程,如写作能力提高训练、教学培训、修辞学、演示技能、团队组织、项目管理等课程

4. 博士学位毕业考试

  • 项目协调人根据博士生的建议在考试委员会成员中选择论文鉴定人
  • 博士论文讨论 (有博士考试委员会参与)
  • 出版博士论文

博士学位规章

Neufassung der Promotionsordnung (pdf)

Gemeinsame Promotionsordnung zum Dr. phil. / Ph.D. (pdf)